12月13日,县扶贫办联合县财政局、监理、项目实施单位、项目所在乡村等相关单位对2016年度8月前各类结余资金部分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办纪检组积极主动参与,发挥好监督作用,严明纪律和规矩,严格程序和标准,确保公平、公正、真实、准确,不出现不正之风和违规违纪行为。
在项目检查验收过程中,参与项目验收的各相关工作人员都能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严格程序,严守规矩,坚持原则、客观公正 、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以权谋私,主动接受监督。竣工项目没有出现责任不明、管理不善和工程质量不合格现象,做到了实施有责任、施工有检查、竣工有验收。项目资金实行县级报帐制,严格按照规定拨付资金,确保不出现贪污、挪用、挤占和挥霍浪费现象。
2016年度8月前各类结余资金项目涉及巩营乡翟家村、固城乡吕家村等共13个乡镇15个项目,总投资410万元。本次验收对达到验收时间的古城乡前囤上村和六塔乡东留固村2个道路工程项目,采取实地查看测量、钻孔检验、查看有关资料等方式,重点对路面宽度、长度、厚度及质量达标情况进行严格检查验收。钻孔提取的检验材料及时送达质量检测部门进行检测。下一步,将积极完善相关材料,尽快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通过结余资金项目的实施,使扶贫资金及时发挥作用,进一步改善了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了村容村貌,完善了基础设施建设,让贫困群众看到了变化、得到了实惠,有力推进我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加快贫困群众增收致富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