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开展好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对精准扶贫工作至关重要、意义重大,事关脱贫攻坚成效。按照省市县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县扶贫办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突出工作重点,聚焦关键环节,下大气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办纪检组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充分发挥好监督作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开展好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县扶贫办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召开动员会传达学习贯彻省市县会议精神,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引导党员干部解放思想、提高认识、转变作风、履职尽责,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二、开展好自查自纠。对照《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内容,迅速从内部严格自查自纠和核查,办纪检组主动参与,跟踪监督,重点对整村推进、到户增收和雨露计划项目的申报、审批、安排、招投标、实施、验收和资金拨付等每一个环节进行认真梳理,通过翻阅档案、实地查看、走访调查等形式查找是否有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按照县国土、房产、公安、税务等部门提供的人口比对数据,及时把不符合贫困标准的人口信息反馈给各有关乡镇,确保系统内不符人口及时删除,确保精准识别,公平公正,不出现任何差错。同时深入农村,主要开展“三看三查、三听”活动,看扶贫对象识别准不准、帮扶机制实不实、扶贫效果好不好,查“两公示一公告”情况、扶贫项目建设情况、扶贫资金到户情况,听贫困户诉求、群众反映、党员干部意见建议,努力做好新时期精准扶贫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和教育防范。认真开展好廉政学习警示教育活动。一是组织学习好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的党纪法规、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二是适时观看廉政教育记录片;三是及时传达学习违规典型案例通报精神,以镜为鉴;四是结合扶贫业务工作开展经常性谈话提醒纪律警示活动;五是印发相关文件资料到干部职工手中,自学领会。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的形式,坚持以人为本、客观公正,教育为主、注重预防的原则,切实做到宣传教育零盲区,抓早抓小,对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批评、早纠正。截至目前,共开展集中学习警示教育活动20余次,集中谈话提醒20余次。同时做好廉政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县纪委和上级新闻媒体报送信息,截止目前,共向县纪委报送工作信息110余条,在清丰纪检监察信息(党风政风专刊)发布工作信息2条,在清丰网发布工作信息110余条。
四、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一是制定《个人权利责任风险防范清单》,明确个人权利责任、廉政风险点和防范措施;二是制定《单位责任清单、权力清单、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清单“三张清单”》,明确行政权力边界,优化行政流程,强化资金监管,防止行政权力缺位、越位、错位;三是制定《县扶贫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确保党组和纪检组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四是制定《项目权力运行监督清单》,明确权力事项、责任事项、监督重点和监督措施,更有效地对扶贫项目和资金进行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五是制定《清丰县精准扶贫廉政监督卡》和《清丰县扶贫项目‘小微权利’运行图》,列清并公开了可投诉举报的违法违纪行为、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意见箱,明确了扶贫项目权力运行流程,并与《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一同下发到各乡镇,要求各乡镇把廉政监督卡在每个行政村进行张贴公告,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扶贫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着力营造广泛支持、积极参与、合力推进的良好氛围,避免“暗箱操作”。同时要求各乡镇组织乡村扶贫干部对运行图和管理办法认真学习,全面掌握,让基层党员干部对扶贫项目运行流程和管理办法心中知晓明了,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做到教育提醒在前,惩戒在后,标本兼治;六是制定《公告公示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考勤制度》、《廉洁自律制度》、《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监管制度》等35项廉政监督管理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又健全完善了《财务会审制度》、《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的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严禁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的规定》3项制度规定,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和制度建设,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更有效地进行监督管理、防范廉政风险、规范权利运行,从源头上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同时还加强了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守纪律、讲规矩、转作风、抓落实;七是根据扶贫工作职责进行明责,公开了责任清单、权利清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自查自纠问题整改台账和整改承诺,接受监督;八是围绕扶贫工作重点,从落实脱贫责任、精准发力和强化督导三方面进行了公开述责,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九是强化问责,办纪检组把问责贯穿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和“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全过程,对上级交办、领导批示、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监督检查等途径发现的问题,及时核查处理,切实做到有责必问、执法必严、及时通报。十是加强单位党风政风电子监督平台信息录入监督管理工作,实时监督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推动责任落实,确保政令畅通。
五、加强舆情监控。密切关注各新闻媒体、网站论坛等有关扶贫的举报和曝光,做好网络舆情监控工作,进一步拓宽网络舆情监控范围,建立健全涉腐涉纪网络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机制,提高应对和处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有针对性地采取跟进措施,排查问题线索,加强督办把关,确保件件有调查、事事有结果,为我县精准扶贫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六、精准对接,集中整治。为落实好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3月份,县扶贫办联合县检察院制定了《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以检察机关的提前介入,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在精准扶贫工作中自警、自醒、自励,做到为民、务实、清廉。通过解决和消除教育、制度、监督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决遏制截留挪用、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和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确保不踩红线、不闯禁区,专款专用,为我县精准扶贫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七、主动借势,扎实推进。3月1日至4月15日,市派清丰县第二巡察组对县扶贫办“两个责任”落实、遵守“六项纪律”、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四风”及扶贫项目和资金监管情况进行巡察;5月17日至6月1日,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对我县贫困人口精准识别、扶贫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和扶贫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县扶贫办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巡察和审计作为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抓手,主动配合,积极作为,随叫随到,及时提供所需资金项目文件、档案、数据等相关资料。把巡察审计监督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政策保障,认真研究梳理反馈问题和整改意见建议,对提出的问题,主动认领责任,深挖思想根源,深入剖析原因,严查制度漏洞,及时成立领导小组,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制定整改方案,列出整改台账,明确整改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召开动员会,签订承诺书,实行周例会制度,认真抓好整改,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并及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深化整改,强力推进脱贫攻坚。
八、精准监督,堵塞漏洞。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是扶贫工作的核心,对扶贫项目和资金的监管尤为重要,也是纪检监察岗位职责和工作重点。坚持全程监督、及时跟进,做到扶贫资金流转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强化事前事中监督,积极主动参与,对自查自纠、核查工作,以及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到户增收、雨露计划等重点项目申报、审批、安排、招投标、实施、验收、资金拨付等每个关键环节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对自查出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明确目标任务、完成时限、责任人员,公开整改承诺,接受监督,按期整改,防止发生挤占、截留、挪用和贪污等违法违纪现象,确保项目合理合规合法,专项资金安全使用,贫困群众安心顺心放心,真正得实惠,如期实现脱贫目标。截止目前,共开展集中专项监督检查30余次,有效遏制了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