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县扶贫办纪检组在县纪委和办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同事们的大力支持下,严格按照“三转”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为精准扶贫工作提供纪律保障。
一、加强组织协调。在办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助办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认真学习上级部门有关党风政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向办党组书面提出监督检查建议。协助办党组在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县扶贫办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意见》和《清丰县扶贫开发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方案》,并成立了县扶贫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强化了组织领导,明确了目标任务、责任范围,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还制定了《县扶贫办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确保党组和纪检组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更好地落实“两个责任”。同时还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共召开专题会议20余次,切实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分解任务,强化措施,有效推进责任落实。
二、严格纪律监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加强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切实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岗位职责,及时向县纪委和办党组报告重大问题线索摸排情况和处置情况,有事报问题、无事零报告。同时持续加强单位党风政风电子监督平台信息录入监督管理工作,实时上传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三、加强宣传引导和教育防范。认真开展好廉政学习警示教育活动。一是组织学习好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的党纪法规、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二是适时观看廉政教育记录片;三是及时传达学习违规典型案例通报精神,以镜为鉴;四是结合扶贫业务工作开展经常性谈话提醒纪律警示活动;五是印发相关文件资料到干部职工手中,自学领会。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的形式,坚持以人为本、客观公正,教育为主、注重预防的原则,切实做到宣传教育零盲区,抓早抓小,对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批评、早纠正。全年共开展集中学习警示教育活动30余次,集中谈话提醒30余次。同时做好廉政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县纪委和上级新闻媒体报送信息,全年共向县纪委报送工作信息110余条,在清丰纪检监察信息(党风政风专刊)发布工作信息2条,在清丰网发布工作信息110余条。
四、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一是制定《个人权利责任风险防范清单》,明确个人权利责任、廉政风险点和防范措施;二是制定《单位责任清单、权力清单、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清单“三张清单”》,明确行政权力边界,优化行政流程,强化资金监管,防止行政权力缺位、越位、错位;三是制定《县扶贫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四是制定《项目权力运行监督清单》,明确权力事项、责任事项、监督重点和监督措施,更有效地对扶贫项目和资金进行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五是制定《清丰县精准扶贫廉政监督卡》和《清丰县扶贫项目‘小微权利’运行图》,列清并公开了可投诉举报的违法违纪行为、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意见箱,明确了扶贫项目权力运行流程,并与《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一同下发到各乡镇,要求各乡镇把廉政监督卡在每个行政村进行张贴公告,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扶贫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着力营造广泛支持、积极参与、合力推进的良好氛围,避免“暗箱操作”。同时要求各乡镇组织乡村扶贫干部对运行图和管理办法认真学习,全面掌握,让基层党员干部对扶贫项目运行流程和管理办法心中知晓明了,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做到教育提醒在前,惩戒在后,标本兼治;六是制定《公告公示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考勤制度》、《廉洁自律制度》、《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监管制度》等35项廉政监督管理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又健全完善了《财务会审制度》、《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的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严禁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的规定》3项制度规定,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和制度建设,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更有效地进行监督管理、防范廉政风险、规范权利运行,从源头上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同时还加强了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守纪律、讲规矩、转作风、抓落实。
五、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围绕上级部署,回应群众期盼,持续坚持精准聚焦教育防范到位、精准防控规范权力运行、精准监督堵塞管理漏洞、精准衔接形成整体合力“四个精准”,突出精准扶贫工作重点,聚焦关键环节,规范运作程序,下大气力开展好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以专项整治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同时还联合县检察院制定了《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以检察机关的提前介入,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在精准扶贫工作中自警、自醒、自励,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确保不踩红线、不闯禁区。还扎实开展好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清理身份证出国证件和排查失联外逃出走、违规在学会等社团组织兼职取酬、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等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纪律确保责任落实。
六、加强工作作风建设。狠抓“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对照活动范围和重点,认真查摆问题,逐项整改,开展明责述责,公开责任清单、权利清单、整改台账和整改承诺,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主动接受监督,弘扬担当精神,强化规矩意识、廉政意识和勤政意识,严格督查问责,对上级交办、领导批示、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监督检查等途径发现的问题,及时核查处理,切实做到有责必问、执法必严、及时通报,有效防止和纠正扶贫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加快项目推进,充分发挥扶贫资金效益,让贫困群众早受益、早脱贫。
七、抓好巡察审计整改。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巡察和审计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抓手,主动配合,积极作为,随叫随到,及时提供所需资金项目文件、档案、数据等相关资料。把巡察审计监督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政策保障,认真研究梳理反馈问题和整改意见建议,对提出的问题,主动认领责任,深挖思想根源,深入剖析原因,严查制度漏洞,及时成立领导小组,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制定整改方案,列出整改台账,明确整改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召开动员会,签订承诺书,实行周例会制度,认真抓好整改,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并及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深化整改,强力推进脱贫攻坚。
八、加强舆情监控。持续对各新闻媒体、网站论坛等有关扶贫的举报和曝光的密切关注,做好网络舆情监控工作,进一步拓宽网络舆情监控范围,建立健全涉腐涉纪网络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机制,提高应对和处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有针对性地采取跟进措施,排查问题线索,加强督办把关,确保件件有调查、事事有结果,为我县精准扶贫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九、强化脱贫攻坚监督检查。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中心工作,加强对扶贫资金、作风建设、“三重一大”等工作的监督检查。一是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持续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学习宣传好《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整顿工作作风,并抓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强“三重一大”的监督检查。认真参加办党组会议、班子会议,尤其是对扶贫资金分配、财务和其他重大事项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对县扶贫办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尤其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思路、想法,并组织实施。对办机关物资采购、党务政务公开、接待、支出等工作进行严格监督。三是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是扶贫工作的核心,对扶贫项目和资金的监管尤为重要,也是纪检监察岗位职责和工作重点。坚持全程监督、及时跟进,做到扶贫资金流转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强化事前事中监督,积极主动参与,结合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到户增收、雨露计划等重点项目开展,从项目申报、审批、安排、招投标、实施、验收到资金拨付,每一个环节都有针对性地进行严格监督检查,防止发生挤占、截留、挪用和贪污等违法违纪现象,确保项目合理合规合法,专项资金安全使用,贫困群众安心顺心放心,真正得实惠,如期实现脱贫目标。截止目前,共开展集中专项监督检查30余次。
一年来,办纪检组持续深化“三转”,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主动融入扶贫工作大局,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廉政监督管理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二是内部监督制约还有不到位之处,监督制约机制还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三是工作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下一步,办纪检组将结合扶贫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县纪委决策部署,突出主责主业,敢于创新,开拓进取,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坚决有力惩治腐败,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助力脱贫攻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