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县扶贫办党组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纪委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党代会和纪委全会精神,紧紧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责,协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精准扶贫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为我县精准扶贫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和纪律保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保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高压态势,取得了显著成效,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优势正在形成。省、市、县一系列有关会议精神,对抓好我办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全办上下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全面从严治党的内涵,贯彻落实从严治党八项要求,定准主音,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办党组按照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扶贫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真正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就延伸和落实到哪里。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业务工作和廉政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二是专题研究工作。2016年党组先后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20余次,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制定下发了《县扶贫办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意见》、《清丰县扶贫开发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方案》、《县扶贫办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清丰县扶贫办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县扶贫办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实施方案》、《清丰县扶贫办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等相关文件,具体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三是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建立党组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人员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保证党风廉政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人,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四是做到“四个亲自”。党组书记坚决执行县委、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确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五是强化督导检查。通过听取汇报、督导检查、责任考核追究等方式,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掌握,主动监督,推动责任落实。
二、立足宣传教育,提升素质,筑牢反腐思想防线。坚持廉政警示教育不放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廉政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担当意识。一是加强学习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的党纪法规、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二是适时观看廉政教育记录片;三是及时传达学习违规典型案例通报精神,以镜为鉴;四是结合扶贫业务工作开展经常性谈话提醒纪律警示活动;五是印发相关文件资料到干部职工手中,自学领会。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的形式,坚持以人为本、客观公正,教育为主、注重预防的原则,切实做到宣传教育零盲区,抓早抓小,对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批评、早纠正,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利益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警钟长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工作氛围,为打造廉洁扶贫、阳光扶贫奠定坚实的基础。全年共开展集中学习警示教育活动30余次,集中谈话提醒30余次。同时做好廉政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县纪委和上级新闻媒体报送信息,全年共向县纪委报送工作信息110余条,在清丰纪检监察信息(党风政风专刊)发布工作信息2条,在清丰网发布工作信息110余条。
三、严格工作纪律,完善规章制度,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一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持把维护党章权威、严明党的纪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项任务,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责任。强化对政治纪律和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性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二是认真修订和完善制度。组织力量对我办涉及党风廉政建设、机关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并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行认真修改和完善,使各项制度更具有科学性、实效性、可操作性。一年来除完善制定了《公告公示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考勤制度》、《廉洁自律制度》、《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监管制度》等35项廉政监督管理制度外,还结合工作实际,又健全完善了《财务会审制度》、《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的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严禁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的规定》3项制度规定,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更有效地进行监督管理、防范廉政风险、规范权利运行,从源头上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三是狠抓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带头公布廉洁从政承诺书,自觉遵守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坚持述责述廉制度,与年度述职相结合,报告廉洁从政情况。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个人行使权力清单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搞“一言堂”。明确责任分工,党组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建设、行政审批、物资采购等五项工作。四是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办党组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把贫困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主动向群众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信箱,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办理,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开展好群众信访接待办理工作,认真落实信访接待制度,妥善处置群众各种诉求,及时解决各种疑难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四、支持“三转”,重视纪检监察工作。严格按照“三转”要求,支持办纪检组突出主责主业,加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对纪检组提出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意见建议,党组都积极采纳,并进行安排部署,全力支持配合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办党组和办纪检组协调配合、合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共同推进党的建设一盘棋的工作格局。重视巡察审计工作,党组书记在上级巡察审计前亲自动员部署,积极主动配合,并认真研究、梳理巡察审计反馈的意见建议,对巡察审计组提出的问题,主动认领、剖析原因,举一反三,抓好整改,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真正见实效。全力支持办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对整改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高标准严要求,确保问题彻底整改。以巡察审计整改为有力抓手,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五、防控风险,规范权力运行。全面贯彻落实“一岗双责”,抓机关、带队伍,一手抓扶贫开发,一手抓廉洁从政,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扶贫开发取得明显进展。领导班子认真研究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利运行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对岗位、职责、制度机制缺失造成的廉政风险点全面排查,切实做到找准查深,建立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通过制度建设与完善减少廉政风险,并针对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通过经常性的谈话提醒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意识、责任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严格要求党员干部做到不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不在学会等社团组织兼职取酬、不违规收送红包礼金、不利用职权牟取私利,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真正做一名合格党员干部。
六、强化督查,确保责任落实。加大对工作督查考核力度,对于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佳的要严肃问责并予以通报,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并确保实现预期目标。坚持把党员干部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扶贫项目资金监管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工作纪律、勤政廉政等问题进行重点督查,狠刹各种歪风邪气。对扶贫项目申报、审批、安排、招投标、实施、验收和资金拨付,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对每一个环节都进行严格把关、重点监督,全年共开展集中专项监督检查30余次,做到了资金到项目、纪检监察到项目、管理到项目、责任到项目、核算到项目、验收到项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确保专款专用,取得实效,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确保我县如期实现精准脱贫,打赢脱贫攻坚战,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总结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我们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与群众期盼仍有不少距离,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干部对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还存在模糊认识,自觉性不够;二是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待加强和提高,教育的方式和内容有待改进和丰富;三是对扶贫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继续聚焦中心任务,认真履行职责,振奋精神、与时俱进、攻坚克难,以良好的作风、扎实的工作、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果,努力开创我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局面,为保障和推动精准扶贫工作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