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经过全县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今年新植树木存活率达到了90%以上,“三秋”期间,是林木管护的重要时段,为确保造林效果,林业局及时制定了护林措施。
一、加强巡护,宣传护林。林业局林政股、森林公安局抽调人员成立了两个护林防火巡护队,对我县主要廊道绿化树木进行重点巡护,每条路都明确了责任人。在巡护中宣传禁烧护林工作的重要意义,使禁烧护林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广大群众参与禁烧护林的自觉性、积极性。
二、预防为主,源头控制。各乡(镇)制定严格的预防措施,严禁在公路(含国道、高速、省道、县道、乡间道路)两侧、田间、地头、沟边、渠边、荒坡、绿化林带等处堆放农作物秸秆,同时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因焚烧秸秆而引起的毁林事件发生。
三、毁坏林木 ,依法严惩。县森林公安局、各乡镇派出所加大打击力度,对毁坏林木案件,按照《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五十一条和第五十二条进行处罚,责令补种被损毁株数三倍的树木,并处被损毁树木价值五倍的罚款。同进做到及时发现,迅速查处,形成高压态势,以震慑犯罪,杜绝毁林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