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清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自2015年7月份以来,对全县700多家畜禽养殖场、6家合法屠宰加工厂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主要宣传了《动物防疫法》、《畜牧法》、《食品安全法》、《畜禽污染防治条例》及《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广大养殖场(户)要放眼未来,要考虑长远利益,不要只顾当下,只顾眼前,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来规划养殖场,搞好污水、污物的处理,切实做好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不随意丢弃病死畜禽,更不买卖加工食用病死畜禽肉。充分发挥企业第一责任人的作用。自觉改正不良习惯,法制宣传的同时,我们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要求的当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共下达整改通知书32份。
对六家畜禽屠宰厂进行法制宣传的同时,要求他们相互学习优点,严格要求自己,不能互相攀比不足,不能用自己的长处去比别人家的短处。
总之,通过这次法制宣传,使广大管理对象在环境保护方面、在法律意识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使他们认识到了规范自己的行为,按法律、法规要求操作不仅使养殖业能健康发展,还能造福子孙后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