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农林水牧农林水牧
县扶贫办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16/3/31 10:44:38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关闭本页]

 

    为开展好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和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提高扶贫干部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危害性的认识,切实加强扶贫项目及资金监管力度,3月17日下午,县扶贫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一次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
    活动传达学习了近期省纪委6起违规典型案例的通报精神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黄亚雄同志作出的《持续发力拧紧纠正“四风”的“发条”》要求,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了专题记录片《鉴史问廉》第一集“兴衰之思”。
    通过学习和观看,大家感受到了渎职侵权犯罪所要付出的沉重代价,了解到了“廉则兴,贪则衰”是中华民族代代相传的治国之道,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领会精神,提高认识,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保持政治定力,坚定立场方向,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守党纪政纪,常怀敬畏之心,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表率。
    活动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强化责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把握反腐倡廉的新常态,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的要求规范自身言行,做到入心入脑。同时进一步加大纪检监察工作,通过明察暗访、谈话提醒,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讲规矩、乱作为、不作为等行为及时发现,迅速进行整改。要以反面典型案例为镜,剖析案件发生的原因,从中吸取教训,筑牢思想防线,时时处处对照检查自己的行为,做政治上的清醒人、明白人,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要以此次警示教育为契机,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做到廉洁奉公、执政为民,真正为贫困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按照抓早抓小的要求,早打招呼早提醒,树立扶贫干部的良好形象。

 

 

 

中共清丰县委宣传部/清丰县融媒体中心 豫ICP备202102292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411202000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1642032 版权所有 清丰网
举报电话:0393-7239188 举报邮箱:qingfengwok@126.com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河南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