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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扶贫办召开2016年度及2015年度第二批整村推进道路工程项目开工动员暨纪律警示会
发布时间:2016/5/16 9: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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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5月12日下午,县扶贫办召开2016年度及2015年度第二批整村推进道路工程项目开工动员暨纪律警示会,项目涉及6个乡镇8个村,总投资500万元。市委督导组组长李淑娟,县扶贫办主任葛自启、县检察院服务精准扶贫办公室主任郭好民及有关乡镇主管副职、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中标单位项目经理、施工队长和监理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明确了各方人员职责。县扶贫办是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批、验收、监管;乡镇政府是项目业主,负责日常工作的管理监督、项目初验;监理单位负责项目的工程监督及质量;项目乡(镇)、村负责项目的前期清障、项目实施期间的安全问题,协调施工期间的矛盾,创造优质施工环境;项目中标单位负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其次各项目村签订了承诺书,对施工各方面进行承诺,并成立工程质量监督小组,监督工程质量。然后明确了施工各方注意事项:一是明确合同工期,二是严格按图施工,三是施工期间安全问题,四是严格按照程序操作,五是资料与施工同步,六是不借项目吃请、受请,行贿、受贿。

    会议要求,当前要抓住项目施工的有利季节,把项目建设作为中心任务,迅速掀起项目建设高潮。各乡镇要认真组织实施本辖区整村推进项目建设,及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和问题,确保道路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监理公司要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关和施工工期关。项目施工方一定要保质保量,倒排工期,交叉作业,加快施工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工程任务。要实行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既要充分发挥监理单位的专业优势,也要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切实把项目干实、干好,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会议强调,县扶贫将会同检察院、财政局等部门,结合工程建设进展情况,随时组织力量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同时保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坚决做到不吃请、不受贿,主动接受大家监督。各有关乡镇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严明纪律、严守规矩,按照程序和规定开展好整村推进各项工作。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加强对重点人员、关键岗位和薄弱环节的监督和排查,做到有违必查,有查必究,确保不出现任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有效推进扶贫道路工程项目顺利开展,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让老百姓看到变化、得到实惠、感到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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