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下午,县扶贫办召开会议及时传达学习5月13日召开的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和蔡洪峰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在召开的班子会议上,党组书记、主任葛自启带领大家认真地学习了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蔡书记重要讲话及会议下发的各项文件内容,深刻领会,全面掌握。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班子会议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并制定了《清丰县扶贫办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清丰县扶贫办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组长、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及成员。会议还研究决定在班子会议后,立即召开全体会议,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在随后召开的全体会议上,党组书记、主任葛自启再次传达了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并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对照各自工作,高标准、严要求,推动责任落实。之后,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钱岩磊宣读了《清丰县扶贫办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清扶贫〔2016〕26号)和县扶贫办《关于成立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清扶贫〔2016〕27号),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根据实施方案安排,县扶贫办2016年度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为8个月,从2016年5月开始,至12月结束。分为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5月16日至6月20日)、核查阶段(2016年6月21日至7月20日)、整改提高阶段(2016年7月21日至8月31日)和建立长效机制(2016年9月1日至12月10日)。
整治重点是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县纪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扶贫开发工作实际,着力整治和解决系统个别干部职工工作推诿扯皮、慵懒散浮拖,作风不实、行为不规范、方法简单,工作态度生冷硬推等“四风”问题;在扶贫项目申报、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受贿、弄虚作假等问题;整村推进项目规避招标,虚报工程量,偷工减料,工程质量差,项目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在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截留私分、虚报冒领、贪污等问题;到户增收项目中基层党员干部“雁过拔毛”,克扣挪用,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在雨露计划培训项目中,培训学校资质不达标,虚报人数、虚列开支、冒领骗取,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具体业务科室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问题;在贫困对象认定方面以权谋私、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等问题。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突出办案重点,坚决查处党员干部不依法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主要采取以下九项措施:(一)开展自查自纠。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切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扶贫领域的突出问题进行排查,收集问题线索,对照着力查处的重点问题,扎实抓好日常管理和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务求整改到位。对自查中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线索,要及时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二)开展核查整改。对扶贫领域的突出问题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核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验账目、翻阅档案、深入现场约谈当事人、接受信访举报等有力措施,确保核查实效。对核查出的问题,要向被核查对象反馈问题,并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对核查出的严重问题,及时上报并移交县纪委,由县纪委依规依纪给予从重处理。(三)深化宣传引导和教育防范。要抓住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和腐败典型问题和典型案件,不失时机地开展反面警示教育和法纪教育,筑牢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执政为民的意识。组织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对党章党规、系列讲话及会议文件精神进行及时传达学习,深化党内教育,加强党性修养,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政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作风意识和担当意识,增强拒腐防变的主动性和坚定性,争做合格党员,真正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开展好经常性谈话提醒活动,坚持以人为本、客观公正,教育为主、注重预防的原则,采取谈话函询、警示诫勉、责令纠错等处置措施,从严要求,做到抓早抓小,对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批评、早纠正,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制作《清丰县扶贫项目“小微权利”运行图》,和《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一同下发到各乡镇,让基层党员干部对扶贫项目运行流程和管理办法心中知晓明了,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做到教育提醒在前,惩戒在后,标本兼治。(四)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一是制定《个人权利责任风险防范清单》,明确个人权利责任、廉政风险点和防范措施。二是制定《单位责任清单、权力清单、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清单“三张清单”》,明确行政权力边界,优化行政流程,强化资金监管,防止行政权力缺位、越位、错位。三是制定《县扶贫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确保党组和纪检组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四是制定《项目权力运行监督清单》,明确权力事项、责任事项、监督重点和监督措施,更有效地对扶贫项目和资金进行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五是制定《清丰县精准扶贫廉政监督卡》,列清可投诉举报的违法违纪行为,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意见箱,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并发放到每个管理服务对象手中,使扶贫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着力营造广泛支持、积极参与、合力推进的良好氛围,避免“暗箱操作”。六是制定《清丰县扶贫办廉政监督管理35项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更有效地进行监督管理,更有效地加强风险防控,更有效地规范权力运行,更有效地遏制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滋生蔓延。(五)及时公示公开。通过简报、公开栏、媒体等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权利责任风险防范清单》、《单位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清单“三张清单”》、《县扶贫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项目权力运行监督清单》、《廉政监督卡》和《廉政监督管理35项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打造阳光扶贫。(六)构建长效机制。制度是治本之策。解决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仅要有动真碰硬的态度、严惩不贷的手段,还要建立起切实管用的长效机制,不断加强机制制度创新。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普遍性、机制制度层面的问题,要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形成封闭完整的制度体系,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着力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七)加强舆情监控。 要密切关注各新闻媒体、网站论坛等有关扶贫的举报和曝光,做好网络舆情监控工作,进一步拓宽网络舆情监控范围,建立健全涉腐涉纪网络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机制,提高应对和处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有针对性地采取跟进措施,排查问题线索,加强督办把关,确保件件有调查、事事有结果,为我县精准扶贫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八)强化监督检查。着重加强主动监督和事前监督,尽量避免被动监督和事后监督,加快实现监督关口前移,及早发现问题,纠正问题。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法,有计划、有重点地深入到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通过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的方式,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推进基层党风政风电子监督平台使用监督管理工作,实时监督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推动责任落实,确保政令畅通,从源头上铲除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土壤和条件。(九)严肃追究问责。要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主动查纠的问题和核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区别对待,分类处理。坚持“一案双查”,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仍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以及出现严重腐败案件、影响恶劣的,要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要严肃追究问责,用问责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最后,党组书记、主任葛自启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一要切实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主动性。深刻领会上级部署要求,强化政治自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增强工作动力。二要切实紧盯重点,把握关键,强化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针对性。各业务科室要积极开展好各块工作的自查自纠和核查工作,纪检组要主动适应新任务,聚焦突出问题,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自觉维护党的纪律威严,对各科室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要严格各种“清单”和规章制度的有效贯彻落实,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要抓好廉政警示教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做到知规明纪。三要切实压实责任,强势推动,提升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效性。作为单位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解决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积极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切实推动解决扶贫领域涉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建立健全约谈问责机制,对少数头脑不清醒,认不清形势的党员干部,主动开展约谈提醒,对仍然不收手不收敛的主动查处上报,做到有违必查、有查必究、有究必通报,充分发挥纪律审查的震慑、警示和教育作用,为我县精准扶贫工作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