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开展好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并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实际,于5月23日至27日,县扶贫办向各乡镇发放了“清丰县精准扶贫廉政监督卡”、“清丰县扶贫项目‘小微权利’运行图”和“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并要求各乡镇把廉政监督卡张贴到每个村的公示栏上,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要求各乡镇组织乡村扶贫干部对运行图和管理办法认真学习,全面掌握,确保按照程序办事,严格参照执行,这是县扶贫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一项有力举措。
“清丰县精准扶贫廉政监督卡”列清了可投诉举报的违法违纪行为,一是在扶贫项目申报、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受贿、插手干预、伪造数据、弄虚作假等问题;参与有偿中介活动的;二是整村推进项目规避招标,虚报工程量,偷工减料,工程质量差,项目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三是在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截留私分、虚报冒领、贪污等问题;到户增收项目中基层党员干部“雁过拔毛”,克扣挪用,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四是在雨露计划培训项目中,培训学校资质不达标,虚报人数、虚列开支、冒领骗取,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具体业务科室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问题;五是在贫困对象认定方面以权谋私、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等问题;六是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滥用职权侵犯管理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玩忽职守给管理服务对象造成损失;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七是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财,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和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与娱乐活动的;八是其它违纪违法行为,并公开了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意见箱,在全县各行政村进行张贴公告,进一步畅通了群众诉求渠道,使扶贫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营造了广泛支持、积极参与、合力推进的良好氛围,避免了“暗箱操作”。
“清丰县扶贫项目“小微权利”运行图”明确了扶贫项目权力运行流程,“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对项目适用范围和对象、职责分工、项目库建设、项目分类管理、项目申报和审批、项目实施和管理、项目验收和评估、项目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地解释,进一步提高了专项扶贫项目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运行图和管理办法向各乡镇进行发放,让基层党员干部对扶贫项目运行流程和管理办法心中知晓明了,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做到教育提醒在前,惩戒在后,标本兼治。
运行图和管理办法明确了扶贫干部的权利界限,廉政监督卡畅通了群众诉求渠道,使扶贫干部权利运行得到更有效的监督和规范,实现了自我严格要求和外界参与监督的良好效果,为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