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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扶贫办对整村推进道路工程项目进行自查自纠
发布时间:2016/6/6 9: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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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开展好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扶贫工作实际,于5月30日至6月3日,县扶贫办对整村推进道路工程项目进行了严格地自查自纠,通过查阅档案、实地督导等形式,监督检查各有关乡镇整村推进道路工程项目申报、审批、招投标及施工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批评、早纠正,做到事前事中监督,防患于未然,坚决防止项目规避招标、虚报工程量、偷工减料、工程质量差、项目监管不到位等现象的发生,确保合理、合法、合规,快速有序地推进项目,让老百姓放心、安心、顺心。在整个自查自纠过程中,办纪检组始终坚持“监督再监督、检查再检查、严格再严格”的原则,都积极参与,进行全程跟踪监督,严明纪律、严守规矩、严格程序,确保自查自纠取得实效。

    我们对道路工程项目的立项及确定进行了认真自查,在项目立项过程中我们按照实施扶贫项目必须在2016年度项目库中选择,充分征求项目库内项目所在乡镇意见,将村两委班子团结、战斗力强、群众基础好的村确定为拟实施的整村推进项目村,经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最终确定古城乡前囤上村,阳邵乡东志节村、前寒泗滨村,马村乡卢店村,韩村乡杨韩村,大流乡刘圈村为2016年度整村推进项目村。在此过程中我们合理利用时间,克服工作多人员少的问题,对拟实施项目村结合设计人员、乡村干部进行了实地测量,按照实际需求确定各村工程量,在此过程中不存在工作作风不实、慵懒散浮拖、弄虚作假等现象。在项目确定后及时及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在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为加快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我们创新工作方法,项目所在乡镇政府作为业主联合招标,县扶贫办作为项目召集人搞好服务,克服了一乡一招标的难题;同时,我们选取阳邵乡、马村乡负责人员作为代表,克服了招投标环节容易产生腐败的问题。

    目前,整村推进道路项目正在实施,对正在施工的村,我们组织单位有关人员和纪检负责同志对项目实施工程进行了明察暗访,对村干部监督及施工队负责人和项目监理人员到位情况进行了检查,彻底杜绝项目有人建无人管现象。对项目建设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明确,项目监理负责各种物料及工程的质量,工程队负责人在负责工程质量的同时,还要认真听取村反映的意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正;村监督人员严格按照“在工作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的原则,充分调动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工程各个层面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村两委负责同志。

    通过项目的检查,提高了各方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确保工程质量。同时,在检查过程中,做到了发动群众监督不扰民,做好监督不添乱,坚决杜绝收礼受请等现象,并未发现违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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