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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扶贫办对雨露计划培训项目进行自查自纠
发布时间:2016/6/15 16: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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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县纪委关于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县扶贫办高度重视,立即行动,研究部署,结合扶贫工作实际,制定了《清丰县扶贫办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明确责任。根据方案安排,结合工作实际,从6月12日至15日,该办对雨露计划培训项目进行了严格地自查自纠,通过翻阅档案资料、听取汇报等形式,重点对培训学校资质不达标,虚报人数、虚列开支、冒领骗取,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具体业务科室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问题进行严查,从项目申报、审批、安排、实施、验收到资金拨付,每个环节都认真梳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办纪检组积极参与,对雨露计划培训项目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016年我县安排雨露计划培训资金100万元,其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资金60万元,计划培训1000人;职业教育、短期技能培训资金各20万元,各计划培训100人。

    职业教育培训自查情况:职业教育培训是对接受省内或省外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在校贫困生进行生活及杂支补贴,每人每学年补助2000元,高等职业教育连补三年,中等职业教育连补两年。2016年按照省办要求,5月1日—5月31日为贫困学员网上申报阶段,学员通过登录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设置密码、注册,进行家庭信息填写完成资格申报,目前进入绿色通道申报成功的学员共计有66名,辅助通道有9名学员,下一步按照省办时间节点通知,系统对学员进行贫困人口比对,村级、乡镇、县级逐级完成资格审核,进行学籍审核、公示和资金拨付。

    短期技能培训自查情况:培训对象在我省省、市、县三级雨露计划培训基地参加培训,学习时间在一年以内,培训结束后,根据取得技能证书的工种分类,给予相应标准的补助,补贴标准分别为:1500元、1800元、2000元。因2016年短期技能培训政策变化,目前无法统计学员申报数量,待培训结束后,贫困学员持结业证、技能证书、《短期技能培训申请审批表》,经培训基地签字盖章、村委会确定(培训对象是否为贫困人口、一卡通号码是否正确)乡镇政府复核(培训对象是否为贫困人口、技能证书是否真实)盖章后,上报县扶贫办审核技能证书,确定补贴类别,公示后拨付资金。

    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自查情况:今年实用技术培训资金60万元已于3月15日下达各乡镇,现未进行项目实施,一是因贫困系统人口识别工作尚未结束,贫困人口数据仍在微调中,项目实施需待贫困人口系统稳定后。二是今年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政策变化,项目实施主体由以往的培训基地变为贫困村村委会,《河南省扶贫开发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正式文件未下达,待文件下达后开展培训工作。

    通过自查,我县雨露计划培训项目今年及近年以来未出现采取弄虚作假手段,编造虚假学员档案资料,虚报人数,虚列开支、冒领套取财政扶贫资金现象。培训上规范管理,严格操作,一是严格按照“户申请、村证明、乡审核、县认定”的程序,培训补贴资金实行“直补到户”打入学员一卡通,从机制上堵塞了漏洞、防范了风险。二是严格筛选比对申请对象,非贫困户不得认定为雨露计划补助对象,县扶贫办履行监管职责,对各乡镇进行业务指导,严格补助对象的贫困资格和学籍资格的审查,加强对补助对象的申请、证明、审核、公告公示等每个环节的监管。三是在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方面,县扶贫、财政部门加强督导检查,落实“第一堂课”、考试、检查验收制度,在培训对象认定上严格把关,对报账资料进行严格审查。近年以来,我县雨露计划培训工作每年不间断的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根据自查情况,我县雨露计划培训项目管理规范,监督有力,未出现套取财政扶贫资金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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