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来,县扶贫办纪检组在县纪委和办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同事们的大力支持下,严格按照“三转”要求,围绕“监督 执纪 问责”,发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努力协助办党组落实好主体责任,并履行好监督责任,为精准扶贫工作提供纪律保障。
一是落实好协助办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根据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及时向办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办党组在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县扶贫办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意见》和《清丰县扶贫开发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方案》,并成立了县扶贫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强化了组织领导,明确了目标任务、责任范围,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同时,为更好地落实“两个责任”,协助办党组制定了《县扶贫办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确保党组和纪检组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和教育防范。认真开展好廉政学习警示教育活动。一是组织学习好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的党纪法规、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二是适时观看廉政教育记录片;三是及时传达学习违规典型案例通报精神,以镜为鉴;四是结合扶贫业务工作开展经常性谈话提醒纪律警示活动;五是印发相关文件资料到干部职工手中,自学领会。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的形式,坚持以人为本、客观公正,教育为主、注重预防的原则,切实做到宣传教育零盲区,抓早抓小,对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批评、早纠正。截至目前,共开展集中学习警示教育活动10余次。同时做好廉政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县纪委和上级新闻媒体报送信息,截止目前,共向县纪委报送工作信息54条,在清丰纪检监察信息(党风政风专刊)发布工作信息1条,在清丰网发布工作信息56条。
三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一是制定《个人权利责任风险防范清单》,明确个人权利责任、廉政风险点和防范措施;二是制定《单位责任清单、权力清单、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清单“三张清单”》,明确行政权力边界,优化行政流程,强化资金监管,防止行政权力缺位、越位、错位;三是制定《县扶贫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四是制定《项目权力运行监督清单》,明确权力事项、责任事项、监督重点和监督措施,更有效地对扶贫项目和资金进行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五是制定《清丰县精准扶贫廉政监督卡》和《清丰县扶贫项目‘小微权利’运行图》,列清并公开了可投诉举报的违法违纪行为、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意见箱,明确了扶贫项目权力运行流程,并与《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一同下发到各乡镇,要求各乡镇把廉政监督卡在每个行政村进行张贴公告,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扶贫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着力营造广泛支持、积极参与、合力推进的良好氛围,避免“暗箱操作”。同时要求各乡镇组织乡村扶贫干部对运行图和管理办法认真学习,全面掌握,让基层党员干部对扶贫项目运行流程和管理办法心中知晓明了,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做到教育提醒在前,惩戒在后,标本兼治;六是制定《清丰县扶贫办廉政监督管理35项制度》,加强机关作风和制度建设,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更有效地进行监督管理、防范廉政风险、规范权利运行,从源头上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
四是开展好自查自纠,抓好整改提高。按照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对照《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内容,迅速从内部严格自查自纠,重点对整村推进、到户增收和雨露计划项目的申报、审批、安排、招投标、实施、验收和资金拨付等每一个环节进行认真梳理,通过翻阅档案、实地查看、走访调查等形式查找是否有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对自查出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举一反三,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制定整改台账,确保整改到位。同时按照县国土、房产、公安、税务等部门提供的人口比对数据,及时把不符合贫困标准的人口信息反馈给各有关乡镇,确保系统内不符人口及时删除,精准识别,公平公正。办纪检组全程参与,对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真查、真纠、真改,真正见实效。
五是强化监督检查。扶贫项目和资金的管理是扶贫工作的核心,对扶贫项目和资金的监管尤为重要,也是纪检监察岗位职责和工作重点。坚持全程监督、及时跟进,做到扶贫资金流转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进一步加强主动监督和事前事中监督,使监督关口前移,避免被动监督和事后监督,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有计划、有重点地深入到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到户增收、雨露计划等重点项目,对项目申报、审批、安排、招投标、实施、验收、资金拨付等每个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通过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整改,确保不踩红线、不闯禁区,公开、公平、公正,合理、合规、合法,专款专用,不出现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老百姓顺心、安心、放心,真正得到实惠。截止目前,共开展监督检查11次,保证了1355万元专项扶贫项目安全运行,受益贫困人口11480人。同时加强单位党风政风电子监督平台使用监督管理工作,实时监督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推动责任落实,确保政令畅通。
六是加强舆情监控。密切关注各新闻媒体、网站论坛等有关扶贫的举报和曝光,做好网络舆情监控工作,进一步拓宽网络舆情监控范围,建立健全涉腐涉纪网络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机制,提高应对和处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有针对性地采取跟进措施,排查问题线索,加强督办把关,确保件件有调查、事事有结果,为我县精准扶贫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七是精准对接,集中整治。为落实好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积极主动与县检察院对接,联合制定了《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以检察机关的提前介入,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在精准扶贫工作中自警、自醒、自励,做到为民、务实、清廉。通过解决和消除教育、制度、监督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决遏制截留挪用、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和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
八是主动借势,扎实推进。积极配合上级纪检、审计等部门对我县扶贫项目和资金的巡察和审计,切实把巡察和审计作为推进“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抓手,及时提供巡察和审计所需的资金项目文件、档案、数据等相关资料,并对巡察和审计提出的问题,主动认领、剖析原因,举一反三,认真抓好整改,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力争做到通过抓巡察审计整改、建立健全和落实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扶贫项目和资金的监管,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半年来,办纪检组积极主动融入扶贫工作大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仍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内部监督制约还有不到位之处,监督制约机制还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三是工作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
今后工作中,办纪检组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在办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助办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岗位职责,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及时向县纪委和办党组报告重大问题线索摸排情况和处置情况,有事报问题、无事零报告。
二、进一步严格纪律监督。加强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强化廉政学习和警示教育,及时传达上级文件和精神,从小事抓起,开展好经常性的谈话提醒活动,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批评、早纠正。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
三、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廉政风险排查,细化单位廉洁从政要求,从规范权力入手,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梳理制度存在的漏洞和缺陷,针对性地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广行之有效的做法,扎严补齐查出的漏洞和短板,形成按规矩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四、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狠抓依法行政,提升规范管理能力,拓展优化服务机制措施,不断研究新措施,总结新经验,从源头上、制度上、机制上预防不正之风,坚持立行立改,兑现承诺,自觉接受监督,强化廉政勤政意识。
五、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结合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到户增收、雨露计划等重点项目开展,从项目申报、审批、安排、实施、验收到资金拨付,每一个环节都有针对性地进行严格监督检查,防止发生挤占、截留、挪用和贪污等违法违纪现象,确保专项资金安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