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婷婷,中共党员,四级员额检察官,第五检察部党支部书记,清丰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未成年人检察组负责人。2023年,被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等聘为“新时代省普法宣传员”,被濮阳市检察院评为“优秀办案检察官”,被濮阳市妇联评为“家庭工作先进个人”。
未检工作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综合“捕、诉、监、防、教”一体化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全方位构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体系。
她是心灵的守护者
对于涉罪未成年人来说,惩罚不是目的,教育和挽救才是关键。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时,综合考虑案件情节和涉罪未成年人一贯表现,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会同司法社工有针对性地为涉罪未成年人制定个性化帮教考察方案。同时,她发现这个孩子因父母离异,长期缺乏关爱和教育导致他误入歧途。为此,她多次走访孩子的家庭和学校,用心去倾听孩子的心声,了解他的成长经历和心理状态。通过耐心地劝导和教育,帮助他认识到自身错误,重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让孩子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温暖。在她的努力下,最终这个孩子重返校园,开始了新生活。
她是法治的传播者
她以“法治进校园”为契机,常态化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走进学校、社区,为孩子们送上一堂堂生动的法治课。她用通俗易懂
的语言,结合实际案例,向孩子们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她还通过举办读书会、法律知识竞赛、法律讲座等活动,激发孩子们的学习兴趣,让他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法律知识。同时,以“一号检察建议”为抓手,督促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入职查询制度等,达到了“1+5>6”“1+5=实”的效果。
她是法律的捍卫者
她始终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在办案过程中,她严格依法办事,不放过任何一个违法犯罪的行为。她以严谨的态度审查证据,以专业的素养出庭公诉,让违法犯罪者受到应有的惩罚。她深知,只有让法律的威严得以彰显,才能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安全、公正的社会环境。
她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法律的温度和力量。她坚守检察初心,认真履行检察职能,科学高效地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传递司法温度,为孩子们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