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是“全国安全用药月”,为提高社会安全用药水平,营造良好的药品安全氛围,清丰县食药监局通过多种方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用药主题宣传活动。
一是开展安全用药月大型宣传活动。10月15日上午,清丰县食药监局在县朝阳路上举办2016年全县安全用药月启动仪式暨大型咨询活动。活动现场摆放展板2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200余册、宣传彩页10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政策咨询20余人次,达到了普及药品安全常识的良好效果。
二是积极参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活动。10月20日上午,组织全县84家药品经营企业质量负责人,收听收看了“濮阳市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普及儿童用药安全知识。会后,大家纷纷表示,保障用药安全既是药品监管部门、生产企业、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责任,也需要公众、媒体共同参与,作为药品经营人员要严把销售关,为全县人民安全用药安全尽到自己的一份责任和义务。
三是发布保健食品、医疗器械虚假宣传消费警示。针对在全县发现个别不法分子假借“健康知识讲座”、“求医问药”“医疗器械免费体验”等活动,进行保健食品、医疗器械虚假宣传,诱导中老年人购买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行为,清丰县食药监局通过在明月湖公园、清丰乐园、农贸市场等中老年人晨练、购物活动集聚场所,设置消费警示展板10余块,发放消费警示宣传材料100余本,在冶都中央公园等5个小区宣传栏,显著位置张贴《保健食品消费警示公告》10余处,大力宣传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科普知识,引导广大群众尤其中老年人正确认识,理性消费,切实保障了公众健康权益。
四是开展药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农村活动。组织全县17个乡(镇)食药监所开展药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社区活动。药品安全知识宣传队伍走进县城小区、农村,摆放科普展板40余块、发放科普资料850余册、开展安全用药知识讲座5场,宣传药品安全知识,纠正不合理自我用药、混淆保健食品和药品等常见误区,提高公众对安全用药认知水平。
五是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广告宣传力度。清丰县食药监局结合工作实际,在以往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公益宣传的基础上,在县政府网站发布安全用药公益广告、保健食品医疗器械虚假宣传消费警示等信息4条,在县电视台播放安全用药公益广告40余条,达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