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商务信息商务信息
清丰县开展物流速递企业配送药械情况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12/9/21 8:10:10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关闭本页]

 

    近日,清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药品物流配送管理,严厉打击利用物流速递渠道托运假药的违法行为。

一是加强协调,形成合力。联合县公安、工商、交通、邮政等部门成立了物流企业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对全县范围内的物流公司开展了摸底调查,基本掌握了我县物流经营的现状,为有效监管打下了基础。

二是集中力量,开展督查。组织精干力量,对所有通过物流公司收发的药械进行仔细核查。一查手续是否完备,即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委托物流公司储运药品是否与物流公司签订委托运输协议。二查物流公司收发的药械是否附有供货企业的资质证明、药品随货同行清单和与药品价值相符的发票等手续。三查药品的仓储条件是否符合药品的养护要求。

三是明察暗访,发现线索。对物流公司采取明察暗访严密监督物流公司动态,掌控药械配送情况,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立即给予查封扣押,依法进行处理,有效预防了通过物流渠道违法销售药品的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共检查物流企业9家,速递企业2家。经检查,各企业的自律和自保意识都比较强,对运递的货物种类都有详细的禁止性规定,并设置了高额的违规处罚机制。未发现“哮喘、风湿”类假药实物,也未发现疑似的包装或货运单。本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县药械购入渠道和流通秩序,有效防止假劣药、械通过物流渠道流入我县,净化了全县药械市场。

 

 

 

 

 

中共清丰县委宣传部/清丰县融媒体中心 豫ICP备202102292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411202000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1642032 版权所有 清丰网
举报电话:0393-7239188 举报邮箱:qingfengwok@126.com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河南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