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计量器具监管。对粮食购销企业在用的计量器具进行检查,查看是否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是否存在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行为。
二是加强夏粮收购价格监管。以粮食收购、粮食加工企业为重点对象,加大对粮食购销经营活动中价格违法行为的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压级压价、不明码标价价格等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共检查粮食收购场所65家,对16家不符合要求的收购点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涉农涉粮领域专项督导检查力度,畅通投诉举报通道,规范粮食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全力保障“三夏”期间粮食市场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