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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局开展商品条码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12/12/13 1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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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清丰县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县城内的各大商场销售的商品条码进行了检查,结果显示98%的商品条码使用规范。

    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使用未经核准注册的商品条码和厂商识别代码。根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商品条码和厂商识别代码必须按规定提出申请,并经核准注册由编码中心发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取得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资格,方可依法使用。但一些生产厂家对条码知识淡薄或者为了省事,部分商品在包装上伪造条码、冒用他人条码或者使用注销条码,甚至把不同款式的商品混用一种条码,造成了销售环节上的混乱。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向商户详细讲解了商品条码的相关知识,并依法对使用未经核准注册的商品条码和厂商识别代码、冒用、伪造、使用注销条码商品的经销商进行了处理,责令经销商建立完善进货验收制度,对商品条码进行查询比对,对条码存在问题的商品不购进、不销售,从而规范市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侯佩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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