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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交通运输局 坚决落实“一超四罚” 严惩超限超载
发布时间:2024/8/22 11: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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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份以来,为严格落实超限运输“一超四罚”要求,加大超限超载行为管治力度,清丰县交通运输局对辖区存在超限超载违法违规行为的运输企业开展了追溯执法工作。经过梳理相关案件数据,清丰县君鹏运输有限公司、清丰县金辉鑫晟运输有限公司、濮阳市恒顺土石方运输有限公司、清丰县广通运输有限公司等四家运输企业因名下所属车辆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车辆数超过了公司车辆总数的10%。按照《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清丰县交通运输局依法对四家运输企业作出责令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

8月20日清丰县交通运输局再次进行了工作部署,一是约谈违法违规运输企业负责人,向其重点解读“一超四罚”相关内容,要求企业负责人要严格落实企业超限超载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升人员素质,守法经营,坚决杜绝各类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再次发生;二是深入企业现场指导运输车辆司机学习超限超载治理和安全生产相关政策法规,增强车主遵法守法和安全营运意识。三是持续跟踪违法违规运输企业停业整改情况,切实加强执法工作闭环管理。

下一步,清丰县交通运输局将持续深入推进“一超四罚”工作,对超限超载行为依法实施从严治理、严管重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更加安全畅通的舒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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