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该局收到清丰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关于清丰中心城区规划范围界定(清住建[2013]13号)文件,将该县中心城区规划为:东至产业集聚区东侧边界,南至南环路,西至西环路,北至北环路,中心城区范围为34.22平方公里。将南方家私、雨润集团等一批产业集聚区企业纳入中心城区范围,预计将为该局年增收税款600余万元。
一是高度重视。接到文件后,该局迅速组织县局各业务科室及城关分局、办税服务厅,对文件内容进行了传达,要求将文件内容传达到每一个税收管理员,切实做好中心城区调整涉及的税源变化管理工作。
二是摸清税源。组织业务骨干对应纳未纳及已纳入中心城区管理范围的税源进行摸底调查,并对其近年度的纳税情况进行分析,建立中心城区税源管理台账。
三是梳理政策。将纳入中心城区范围需要新增缴纳的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等国家税收法律政策进行梳理汇总,并组织业务人员进行学习。
四是加强辅导。将梳理的税收政策印制成册,组织业务骨干深入南方家私、雨润等重点税源企业进行发放,并就计税依据确定、应纳税额核算、何时申报缴纳等进行实地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