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商务信息商务信息
县商务局加强“五一”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13/4/28 16:30:18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关闭本页]

 

    一是加强制度约束,倡扬廉洁新风。坚持教育在先、规范在前,按照纪检委下发的《关于“五一”期间开展对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清纪文[2013]12号)等文件要求,对我局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以严明的制度和规定约束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二是加强廉政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通过召开局党组和全局专题会议以会代训和集中学习形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廉政准则》、《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等规定,切实增强其纪律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是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决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本着文明、健康、节俭的原则,安排局“五一”期间的各项活动。要求严禁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劵和支付凭证,严禁参加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费用。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狠抓工作落实。为确保把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站)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纪检组长(兼)任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抓好对全局“五一”期间的监督和管理,推动全局“五一”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

 

中共清丰县委宣传部/清丰县融媒体中心 豫ICP备202102292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411202000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1642032 版权所有 清丰网
举报电话:0393-7239188 举报邮箱:qingfengwok@126.com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河南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