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制度约束,倡扬廉洁新风。坚持教育在先、规范在前,按照纪检委下发的《关于“五一”期间开展对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清纪文[2013]12号)等文件要求,对我局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以严明的制度和规定约束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二是加强廉政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通过召开局党组和全局专题会议以会代训和集中学习形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廉政准则》、《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等规定,切实增强其纪律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是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决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本着文明、健康、节俭的原则,安排局“五一”期间的各项活动。要求严禁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劵和支付凭证,严禁参加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费用。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狠抓工作落实。为确保把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站)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纪检组长(兼)任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抓好对全局“五一”期间的监督和管理,推动全局“五一”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