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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地税局阳光办税受赞誉
发布时间:2013/10/18 11: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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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清丰县地税局深入开展“一创双优”集中教育活动,持续扎实推行阳光办税,减少征纳双方的误解和摩擦,杜绝“暗箱操作”,依法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从而有利于促进纳税遵从度,受到纳税人的广泛赞誉。

    一是加强防范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坚持廉政教育和人文关怀,加强防范执法风险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增强执法风险意识,廉洁从税,有效避免作为不当、不作为或渎职行为的发生。教育干部职工克服思想顾虑,树立公仆意识,把政务公开作为解决难点热点问题和构建和谐地税的重要工作来抓。

    二是坚持回访调查,创建反馈机制。为适时掌握纳税人对税务机关行政管理的意见、对纳税服务需求的第一手资料,广泛进行回访调查,征求纳税人对于税务机关在税收管理、行政处罚、纳税评估、纳税服务、政策落实、部门协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至目前,共收集各类建议和意见13条,并全部跟踪落实。

    三是畅通监督途径,完善监督机制。对内税风税纪纠察队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法规科通过网络办公平台进行检查。对外通过广播、电视、网站和电子显示屏等途径,广泛公布便民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设立意见簿、举报箱;在聘请特邀监督员,对办税事项进行全程监督的基础上,定期、不定期邀请民评代表和纳税人代表走进地税,监督指导办税工作。

    四是推行政务公开,缔造阳光地税。通过网站、短信及办税服务厅设立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设施,公开税收政策、办税程序、服务承诺、税务行政收费项目、办公时间、咨询投诉举报电话等。并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取证、谁报告”的原则,加大对税收执法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力度,认真执行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制度,不定期向纳税人征询政策落实、办事效率、廉政建设和服务质量等情况,确保有问题及时改正、有亮点及时发扬,使纳税人满意率达到100%,保证公正执法,切实维护税法权威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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