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丰县质监局启动了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约谈制度,并已对2家存在质量问题和质量隐患企业实施了约谈。
按照规定,存在以下问题的企业将被实施约谈:生产的产品在质监系统组织的监督抽查和专项检查中出现质量问题或重要指标不合格的;在依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从事生产活动方面存在问题,严重影响产品质量的;不能持续保持必备生产条件导致所生产的产品质量或重要指标不合格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质量安全意识淡薄或者拒绝接受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产品有质量缺陷必须限期召回的;其他有关情况涉及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需要进行约谈的。
企业无故不参加约谈或约谈后不认真整改的,将被监管部门直接按分类监管中的C级实施加严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