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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地税局做好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前期准备工作
发布时间:2014/3/19 17: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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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打造“阳光税务”,近日,清丰县地税局积极响应国家税务总局的号召,认真开展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前期准备工作。遵照“依法实施、公开透明、服务便民、科学民主、积极稳妥”的基本原则,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对该局行使的、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以及其他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税收执法权力事项,以清单方式罗列,以期日后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一是明确权利责任。明确行政执法主体的资格、行政执法的依据和行政执法的标准,细化内部各部门间的权利、职责和义务。并按照权力的类别,将部门权力定岗、定责、定人,明确办理条件、时限和服务承诺、工作纪律以及责任追究等。

    二是规范执法流程。逐一明确每个工作流程和环节的标准,实行痕迹管理,做到过程清楚、责任明确,减少了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有效地解决执法活动中存在的执法不公、执法随意和执法不廉等问题。

    三是严格制度问责。将上级部门安排的工作及各阶段的中心工作任务纳入问责制的范围,对发现的工作执行不力、效能低下、服务质量差等行为进行问责,以确保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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