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切实落实“服务提升年”活动具体要求,该局进一步更新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正确处理好四种关系,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保证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使纳税服务工作真正实现“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目标。
一是正确处理好税收征纳关系。首先树立公平服务意识,纳税服务应当面向所有纳税人,纳税人不论其性质、经营规模、缴纳税额等方面的不同,都平等享受税务机关提供纳税服务的权利;其次树立全员服务意识,纳税服务决不只是个别部门、岗位或者少数税务人员的责任,而是地税机关以及全体地税干部的共同职责;第三树立主动服务意识,纳税服务应当成为地税机关和广大地税干部的自觉自愿行动,要想纳税人之所想,急纳税人之所急,及时了解和掌握纳税人的需求,有的放矢地为纳税人做好服务。
二是正确处理好纳税服务与依法治税的关系。依法治税和纳税服务都是税务机关的法定职责,两者是相辅相承,相互促进的。依法治税是优化纳税服务的基本内容和根本目的,纳税服务是促进依法治税的重要手段和必经途径,纳税服务必须服从税收执法的要求。不能因加强依法治税而忽略了优化纳税服务,更不因强调优化纳税服务而弱化了税收执法的刚性。
三是正确处理好纳税服务与税收管理的关系。该局牢固树立服务与管理并重的理念,坚持在强化税收管理中优化纳税服务,以优化纳税服务促进税收管理,既不一味强调服务而忽视管理,也不片面追求管理效应而漠视纳税服务。把纳税服务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融入征管,服务征管,以优质高效、方便快捷的办税服务,引导和促进纳税人提高税法遵从度,使之成为征管运行机制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税收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并根据管理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为纳税人提供政策宣传、咨询辅导和提醒服务,帮助纳税人尽量避免纳税风险,维护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正确处理纳税服务与行风建设的关系。把优化纳税服务与加强地税部门的行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以优质的服务促进行风建设,以规范的服务树立部门形象,以高效的服务满足纳税人的需求,以行风建设的成果推动纳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