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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地税局“四举措”促进税源管理巡查新提升
发布时间:2014/7/21 10: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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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强化税源管理,巩固“征管质量提升年”活动成果,该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大税源巡查力度,提升税源管理水平。 

    一是明确巡查责任。要求税收管理员按时、按标准详细记录巡查时间、地点、涉税事项及采取的相关措施和工作建议,妥善保存巡查记录,为区分工作责任,落实奖惩措施,规范执法行为,改进工作方法提供依据。 

    二是细化巡查内容。把税务登记、纳税人生产经营、纳税申报及税源变化等情况作为巡查的主要内容,细化检查项目,量化检查指标,提高巡查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落实巡查制度。根据“定时、适时、及时、随时”的原则,落实好税收管理员巡查制度,确保巡查时做到“三个到位、三个清楚、三个及时”,即:巡查人员到位、巡查内容到位、巡查力度到位,税源户籍清楚、经营情况清楚、定额税负清楚,到户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查处违章及时。 

    四是做好宣传辅导。在巡查过程中注重将管理与服务有效结合,将税法宣传辅导贯穿于巡查的全过程,做好税法主动宣传、税收政策法规解读和跟踪服务,帮助指导纳税人依法如实申报纳税,切实提高管理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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