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馒头生产违规使用塑料制品替代笼布蒸制馒头治理整顿的紧急通知》(豫政食安办明电〔2014〕14号)内部明电和市、县食安办的要求,该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餐饮环节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根据通知的要求,此次检查以早点店、包子铺和自制馒头的餐饮单位为重点对象。
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执法车辆12辆次,检查餐饮单位25家,其中早餐店21家,包子铺3家,学校食堂1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25份,下达监督意见书25份,未发现餐饮单位违规使用塑料制品替代笼布蒸制馒头的现象。在日常监管过程中,该局将继续加强对自制馒头餐饮单位的监管,一经发现问题食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切实保障群众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