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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地税局多部门联合税收专项检查初现成效
发布时间:2014/9/26 9: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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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清丰县政府2014年税收专项检查动员大会召开以来,8月15日-9月20日,该局联合国税、财政、国土、工商等部门对经批(未批)占用耕地纳税人、从事家具、瓷砖、砖瓦厂生产和销售纳税人及产业集聚区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纳税人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取得了初步成效,截止目前,共查出漏征漏管户72户,纳入正常管理63户,补缴税款23.8万元。

    一是成立检查小组。抽调县局业务骨干,与各基层征收单位共组成7个专项检查小组,对各小组专项检查范围和重点进行明确分工,对工作原则和检查程序进行了严格规定,对工作纪律进行了严肃要求。

    二是做好清查准备。紧密结合行业税收征管实际,积极开展查前培训辅导、税收政策宣传工作,设立涉税举报电话,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做好税收专项检查准备工作。

    三是进行拉网排查。各检查小组按照税源清查范围进行拉网式排查,深入各街道、乡镇进行逐户排查,入户检查其工商税务登记情况,对未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的了解其生产营业规模、销售情况、月营业额等详细情况。

    四是建立工作台帐。将检查范围分行业、分规模建立专项检查工作台帐,对拉网排查所了解的情况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做到行业清晰、数据规范,为下一步纳入正常管理、实行动态监控、补征追缴税款奠定坚实基础。

    五是定期互通有无。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与相关执法部门互通有无,定期与国土部门传递经批耕地占用情况,与工商部门传递三大行业工商登记数据等,确保实地排查掌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是查补征收税款。按照“检查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整顿一个区域,规范一个区域”的原则,对清理出来的漏征漏管户及时办理税务登记,纳入正常管理,对达到税款征收标准的责令其限期补缴税款,限期不交的,按照税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是注重完善提高。建立周例会制度,定期向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清理检查情况,并对清理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归纳整理,总结提高,确保清理检查工作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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