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居民身体健康,杜绝膨化食品非法使用添加剂,按照《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含铝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的通知》豫政食安办〔2014〕31号文件精神,我局积极开展含铝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积极落实餐饮单位和餐饮类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检查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执行情况,禁止使用非法添加剂,严格管控其他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同时,加强对含铝食品添加剂和相关食品的监督抽检,提升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并于9月19日至28日与县公安局开展对餐饮油条抽样检测的联合专项整治行动。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车辆6辆,执法人员18人次,共检查28家餐饮单位,抽样28批次。对在专项检查和监督抽检中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从严处置,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机关追究相关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