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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地税局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14/11/3 14:5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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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30日上午,清丰县委、县政府在县电影院隆重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表彰大会,该局被授予“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今年年初,县委、县政府提出创建全国文明县城的目标后,该局按照统一部署,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国文明县城的成功创建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结合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狠抓文明素质提升。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评选推荐活动,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依托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设立“文明使者志愿服务站”,做到“六有一落实”,结合实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二是按照责任分工,完成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任务。在创建活动中,该局共承担14项测评指标共32项测评内容及6项重点工作和道德讲堂等资料的整理上报工作,县局创建办人员加班加点,高质量完成了资料整理任务,上报资料得到了县创建指挥部的充分肯定。

    三是全员参与,无私奉献。组织全体职工上路打扫卫生、维护秩序、清理小广告、引导公共交通、依托学府大道小区设立社区奉献园,开展志愿服务奉献活动。特别是“十一”假期期间,全体职工牺牲节假日,始终坚守在工作岗位上,保证了创建任务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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