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向定点屠宰厂派驻驻厂员,加大对进厂、静养、屠宰、出厂环节的监管,确保四个环节中各项手续证明齐全、要求达标、记录齐全、操作规范,出厂生猪肉品质量合格率达100%;二是加强日常稽查,采取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检查,确保生猪肉品质量;三是加强对病害猪无害化工作的监管,督促企业对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不合格肉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好无害化处理各项工作记录,存档备查。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发挥舆论宣传引导作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氛围,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鼓励群众积极投诉举报,引导人人守法经营,共同维护好肉品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