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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地税局与县房产局联合办公服务厅顺利开出首份完税凭证
发布时间:2015/4/20 9:2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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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5日上午10时,在清丰县地税局与县房产局二手房交易部门新成立的联合办公服务厅中,该局税务人员顺利开出第一份销售不动产发票和契税发票。该纳税事项为直系亲属之间销售不动产自由定价行为,涉及房屋面积为266平方米,市场价值47.8万元,自由定价500元,征收销售不动产税费32.5元,征收契税20元。这标志着清丰县二手房交易办税服务翻开新的一页,开创了地税部门与房管部门联合办公的深化机制。

    一是精心组织,促成合作。今年来,在国家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河南省地方税务局“三个服务”指导思想统领下,为更好的方便纳税人,推动综合治税工作向纵深发展,推进“一站式”服务形式多样化,该局积极主动,促成与县房产局二手房交易部门联合办公,并成立联合办公服务厅。服务厅设在房产局,方便纳税人在房产局高效、便捷办税。

    二是明确职责、相互配合。联合办公服务厅对专业要求相对较高,且远离县局,因此该局精心挑选业务能手到服务厅工作,并有县局相关科室长和业务骨干经常到服务厅督导。

    三是广泛宣传,优化服务。在设立联合办公服务厅筹备过程中,该局注重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广播及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等多种载体,并在“税收宣传月”活动中,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辅导等方式,广泛宣传联合办公服务厅的服务内容和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涉税事项,力求做到“家喻户晓”,提高纳税人在二手房交易环节的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争取社会各界以及纳税人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是提高认识,强化培训。针对联合办公服务厅的工作,局领导专门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充分认识联合办公服务厅的重要性及意义,强化税源控管。同时,组织业务骨干对办税厅工作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和具体操作,要求每位工作人员能够熟练、准确、高效办税,提升地税部门良好形象,确保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各项税款应收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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