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起,我县正式推行食品经营许可“两证合一”,过去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统一由《食品经营许可证》取代。该规定实施后,1月8日,清丰县食药局发放首张《食品经营许可证》。
“两证合一”后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从3年延长至5年,证书公示内容也更加丰富,新增了签发人、日常监管机构和监管责任人、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和防伪二维码扫描功能。新版许可证对网络食品销售有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如果新证没有注明网络经营许可,将不能从事网上售卖活动。
《食品经营许可证》启用后,《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将同时停止发放,仍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可继续使用,待有效期截止后统一换发为《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接下来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工作中,县食药局将制定和细化具体工作制度,简化程序,办证提速,做到一个窗口受理、一看就清楚、一问就明白、一办就满意,最大限度为食品经营者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