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县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县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精神,认真履行民政部门职责,努力探索,大胆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工作稳步开展。建立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领导和协调机制,加强与公安、司法、教育、卫生等部门的协作,积极为未成年人办实事,做好事,形成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了未成年人思想建设工作有效开展。
二是积极为各类未成年人开展各种救助活动,切实维护基本生活权益。组织人员深入到村到户对全县85名孤儿的生活、学习和监护等情况进行了巡防;及时足额发放了孤儿救助金提标部分,今年孤儿救助金连续两次提高标准,从每人每月700元提高到950元,2019年共发放孤儿救助金85人、99.872万元;投资10万元依托农村留守儿童之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市龙翔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为我县10所留守儿童之家的近千名留守儿童提供长达半年专业的关爱保护服务工作,目前,该项目已实施完毕,较好地发挥了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是进一步加大儿童福利机构的建设力度,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基本权益。投资418万元的清丰县社会福利中心于2017年12月建成,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床位60张,已正式投入使用发挥作用。清丰县社会福利中心是我县唯一一所集养老、康复、弃婴抚养、孤残儿童救助、流浪乞讨救助等于一体的功能齐全的社会福利机构。投资650万元的清丰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占地面积20亩,建筑面积3300平方米,床位100张,新建仿古式三层楼房一栋。目前,该项目已建设完毕。
四是强化思想教育宣传,构建日常工作网络。利用各种节假日、纪念日,县民政局开展了形式多样有益社会的宣教活动,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收养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等法规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同时,充分利用营口广播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栏目,积极宣传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法规,宣传介绍困难未成年人救助情况及思想道德建设成果。
来源: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