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展示我县思想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参与道德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今年,县文明委评选表彰第五届清丰县农村“孝老子女”。按照“从严把关、确保质量”的原则,经过严格规范评选程序,县文明委决定,授予王会芳等102名同志“孝老子女”荣誉称号,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4月22日至4月25日。公示期间,县文明办设立监督电话(0393—7230067),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附:清丰县第五届“孝老子女”拟表彰人员名单
清丰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