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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养利督导 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2021/11/1 9: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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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清丰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共场所组组长李养利督导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县文明办、县督察局、县市政园林局、冀鲁豫边区革命纪念馆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


李养利先后到明月湖广场、冀鲁豫边区革命纪念馆等地,现场督导设施建设、氛围打造、环境整治等工作,听取创建工作情况汇报,针对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建议。


李养利强调,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重要举措。各成员单位要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创建责任、加强协调联动,深刻认识文明城市创建在加强基层治理、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生活品质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要认真对照实地考察点测评标准,对各环节工作进行再检查、再梳理、再完善,对设施建设、管理服务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问题,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提升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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