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文明观念,促进文明行为养成,7月21日,清丰县委统战部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濮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会上,大家对《濮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逐章逐条进行了详细学习。该条例共五章三十四条,从公共秩序、公共环境卫生、交通出行、社区生活秩序等十二个领域设置了相应的倡导性和禁止性规定,并针对市民反映强烈的不文明行为设置了罚则。
通过集中学习《濮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大家纷纷表示要做文明行为的传播者,自觉在日常生活中讲文明、除陋习、树新风;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自觉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不断提升文明素养;做文明行为的维护者,敢于监督不文明现象,纠正不文明行为,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制止、举报,共同营造新时代文明和谐社会新秩序,为创建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会后,还发放了清丰县委统战部学习宣传贯彻《濮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倡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