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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公安局组织开展文明交通教育承诺宣誓活动
发布时间:2024/3/1 9: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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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增强全体民辅警文明交通意识,营造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的良好秩序,2月28日上午,清丰县公安局在局大院组织开展文明交通教育承诺宣誓活动。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军英做了动员讲话,局班子成员以及除值班外的全体民警、辅警、职工参加集体宣誓仪式。

会上宣读了《文明单位干部职工违反交通法规惩罚办法》。并领读干部职工文明交通宣誓词。

张军英指出,全县民辅警要充分认识此次创建迎检的重要性,尤其是全力做好交通秩序工作。带头增强文明交通意识,从自身做起,做文明人,行文明路,为社会各界群众作表率。要以此次创建迎检为载体,切实提高全县文明交通工作水平,为全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公安力量。

张军英强调,一要提高文明交通意识。不开霸王车,不走特权路。驾驶警车时,非执行紧急抓捕、抢险救灾、重大警卫等任务,不准闯红灯,驾驶私家车、骑行或步行更要按交通信号通行。二要夯实工作责任。各级领导干部、带长民警要带头遵守交通法规,特别是各单位一把手要落实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签订文明交通承诺书,熟知承诺内容。三要加强教育引导。全体民辅警不仅要自己做到文明出行,还要教育引导家人、朋友开文明车,行文明路,按交通信号灯通行,不闯红灯,机动车斑马线礼让行人,不乱停乱放。四要强化督导问责。驻局纪检组、督察大队要加强跟进督导,凡是发现民辅警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要全局通报批评。如果出现被上级检查通报扣分的,一定严肃问责。动员全县民辅警要振奋精神,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引领全县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全力争创,势必成功。

最后,参会人员参加签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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