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给我的信任和机会,我一定会兑现承诺,按照约定还钱!”6月14日,清丰县法院执行干警在医院里通过善意文明执行成功促进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达成了执行和解,既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为被执行人争取了还款时间,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法官,我在村里看到贾某了,你们能不能过来呀,我申请对他进行强制拘留”。在外集中执行的承办法官收到申请人的电话。“你说一下你所在地址我们马上赶过去”。张某与贾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由贾某2024年1月15日之前支付张某欠款的调解协议。因贾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向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表,但贾某并未主动履行义务,后经法院“总对总”系统反馈,贾某名下有一辆车和零星存款,接到反馈结果后执行干警遂对其名下财产进行查封。期间多次联系贾某敦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贾某表示无能力还款。为推进案件办理进程,此次集中执行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去被执行人所在地进行摸排。
与申请人会面后,申请人带领承办法官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到达之后才发现被执行人在住院,来时申请人说的是被执行人在此务工,并未说被执行人在此住院。在病房里申请人仍然坚持说:“法官,我还该是要申请对他进行强制拘留”。承办法官先安抚好申请人的情绪,又去询问被执行人的身体情况,发现被执行人身体有多处病患。“法官,我现在身体就这么个情况,张某不是要拘留我吗,你们把我带走吧,我也省了看病的钱”。见此情况承办法官一边让执行干警做申请人的工作,一边对被执行人进行训导。最后,考虑到被执行人当前面临的极大困难以及申请人“申请对其进行拘留”的诉求,于是办案法官选择执行和解的方式,多次做工作后,申请人张某也考虑到被执行人现在的身体现状,愿意给贾某更多的时间慢慢让其进行偿还,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执行和解。在此过程中办案法官与执行干警始终秉承善意文明执行原则,采取法、情、理并重的方法,积极对其双方做思想工作,以善意文明巧妙化解了纠纷。
近年来,清丰县法院始终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执行过程中讲究情、理、法相融合,充分考虑执行双方的利益,尽量减少不利影响,即有效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也充分践行司法为民的情怀,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