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选树农村教师先进典型。在“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教育教学先进个人”等评选表彰方面,比重向乡镇学校倾斜,注重发现农村教师中的先进典型并在全县开展宣传学习活动,开展师德师风巡回报告10余场,收到良好效果。
二是优化农村教师配置结构。建立农村教师正常补充机制,招聘新教师优先考虑和满足农村中小学的需求。近年来,共招聘1000余名教师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有效缓解专任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推动教师合理有序流动,结合生源变化、学校发展等因素,通过校际交流、支教、跟岗学习等多种形式,实现城乡师资的均衡配置。
三是关注农村教师专业成长。在落实国家、省、市级培训计划时,做到农村学校与城区学校平等分配;县级培训的对象以农村教师为主体,根据教育教学中的突出问题,组织分学段、分学科的专题培训活动。同时,积极开展“同课异构”、观摩课、教学业务竞赛等活动,促进农村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全县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比例达到20%以上。
四是加强农村教师待遇保障。依法切实保障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并逐年增长。不断提高边远乡镇在职教师津贴标准,农村学校教师津贴标准每人每月100-300元,随工资按月发放。自2015年开始,对所有农村教师给予200-300元的乡镇工作补贴,3500多名农村教师受益;建设农村教师周转宿舍200余套,逐步改善提高农村教师住宿生活条件。同时,在教师职称评审、职务晋升等方面,实行“城乡分离”,将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放在优先位置,充分调动农村中小学教师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