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紧紧围绕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的根本要求,履行承担好有关职责,开展“扫黄打非”系列活动。
一是县委宣传部扫黄打非办、县公安局、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及各乡镇文化站、派出所联合对辖区内宾馆、网吧、书店、快递等进行排查,配合查处非法或违禁图书、报刊、光盘以及印刷品、宣传品的销售传播,及时发现涉及本辖区、本单位妨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网上信息和舆情,积极引导青少年文明上网。
二是开展“扫黄打非”进基层宣传工作,组织志愿者在各乡镇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广场、公园等地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向群众普及包括“扫黄打非”知识、未成年人保护常识、专项行动进展、大案要案及打击查处成效等。
三是发动群众参与“扫黄打非”工作,鼓励群众举报,参与“扫黄打非”群防群治。及时掌握上报影响本区域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有害出版物、印刷品、宣传品的制作、传播和扩散情况。
四是成立县“扫黄打非”基层站点建设督导检查组,对各乡镇、行政村、学校、车站、快递、景点等“扫黄打非”基层站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行督导检查,并在检查过程中对建设不完善的站点提交整改交办单,限期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