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政府安排部署,城关镇第一时间针对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情况展开自查,努力营造正面向上的社会氛围。
一是高度重视,压实责任。成立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情况自查行动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细化分工,搭建“管区领导-行政村(中心校)-胡同长(小学校长)”三级组织架构,确保自查工作取得实效。目前,已完成全镇18个行政村、4所小学的排查工作。
二是迅速行动,细致排查。由管区领导带队,到村党群服务中心、辖区小学现场查看国旗悬挂情况、询问国旗升挂使用情况、检查国旗是否存在破损污损等问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了深刻的自检自查。
三是强化宣传,厚植意识。以自查行动为契机,积极发动村两委、街巷长、胡同长、志愿者等100余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格国旗回收处理的通知》等相关法律和规定要求开展宣传,依托“快乐星期天”文艺展演、观看红色爱国电影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扩大宣传范围,营造爱国爱家的浓厚氛围。目前已发放宣传页600余张,依托文艺展演开展宣传1次,组织观看爱国电影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