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4月26日是“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结合“高质效检察管理年”工作部署,4月25日,清丰县人民检察院结合“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联合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金桥商业街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第二检察部干警通过摆放知识产权宣传展板、现场发放知识产权宣传页、现场答疑等多种方式、以发生在濮阳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及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为载体,介绍了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落实举措、热点问题以及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让群众了解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提高大家知法守法意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倡导广大群众、企业经营者发现假冒伪劣产品及时投诉反映,维护自身及企业合法权益,同时认真听取了群众、经营者关于检察机关履职的建议,进一步激发创造活力。
清丰县人民检察院以“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重要抓手,与清丰县制造业倍增行动相结合,以法治稳预期稳企业,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增强企业获得感、安全感,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3年至今,清丰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13人,提起公诉26人并判决,办理知识产权综合履职案件2件。下一步,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清丰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