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教育局始终把校园安全放在工作的重要位置,采取六项措施,为全县学校安全保驾护航。
一是加强安全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认知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养成自觉遵守安全规范的良好行为习惯。各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应对公共安全和自然灾害的紧急疏散演练。
二是加强交通安全管理。与公安、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学生上下学接送车辆的排查整治,开展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与宣传,积极建立和完善校车管理制度。积极与家长沟通,建立健全学生上下学接送和交接制度,教育学生不乘坐拼装车、报废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等有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
三是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校园保卫和夜间巡逻、值班制度。把好学校“入口”关,及时发现和消除校园安全隐患,积极开展心理干预和心理疏导,注意化解个别师生和学生间的矛盾,避免引发伤害事故。
四是部门联动。深入贯彻《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六条措施,各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学校安全工作水平。
五是加强日常安全工作督导检查。局安全办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的方式对全县学校进行明察暗访,获取第一手资料,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工作失误及时指出,并限期整改。
六是实行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制”。实行局领导包方、股室长包乡镇和学校制度。乡镇中心校(县直学校)校长为本辖区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责任,在抓好教学工作的同时,切实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