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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开展文化执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3/6/20 8: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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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普及文化法律常识,提高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水平,加强我县文化市场社会监督力度,促进全县文化市场的和谐发展。近日,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开展了文化执法有关法律法规的集中宣传活动。此次活动针对我县文化产业经营单位地址分散等实际情况,采取送法上门,向全县每一家经营单位发送网络信息、设立咨询台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并当面宣讲文化经营相关法律法规等人性化宣传方式,对于业主提出的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疑问进行现场办公解决,受到广大业主一致好评。    

    与此同时,为使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更好的了解文化市场的行政执法情况,积极参与、监督文化市场的建设,促进文化市场的发展。县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根据所管辖的网络文化市场、歌舞娱乐、音像、演出市场等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的经营特点和人民群众比较关心的问题,汇集国家有关文化市场法律法规和对各种文化经营场所管理、经营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印制了《清丰县文化行政执法宣传资料》,并通过文化执法宣传车,向广大群众重点是辖区内中小学校周边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宣讲有关文化市场法律、法规的规定。截至目前,县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共发放宣传资料700余份、发送网络信息8条、悬挂宣传标语2条。  

    通过开展这次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宣传活动,使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更好的了解了平安文化市场的建设和管理,提高了全县群众对文化市场有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增强了广大群众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和服务型执法建设,对更好地开展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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