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保障全县中小学生安全,清丰县教育局采取四项措施,强化校车交通安全管理,筑牢校车安全“防火墙”。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安全意识。结合“开学第一课”教育活动,通过课堂讲解、举办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利用校园广播等形式,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印发“道路交通安全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宣传资料10万余份,不断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是加强资质审查,狠抓源头管理。完善校车管理台帐,对每辆校车的核载人数、安全状况、运行路线等情况逐一登记。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立即责令停止运行,限期消除隐患,坚决不允许“带病”上路。督促学校(幼儿园)加强对校车驾驶人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行车意识,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三是严格接送行为,夯实安全环节。召开全县校车安全工作会,与校车负责人及驾驶人进行面对面的交通安全知识培训教育,通报全国校车安全事故,提高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严格校车接送行为,随车老师必须先下车,确定安全后方能将学生接过或交给家长;到校后,随车老师必须清点学生,确保所有学生都下车后,驾驶员方可将车停放到规定地点;严禁驾驶员随意更换、带病工作、酒后驾车。
四是加强部门协作,重拳出击整治。联合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成立校车稽查队,实行定点流动检查相结合,采取蹲守、路检等方式,不断加大校车运行检查整治力度,严格违规处置。今年以来,共查扣各种违规车辆6辆,接受安全行车教育5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