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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四项措施做好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2014/6/20 15: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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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全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推进会召开后,县教育局迅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采取四项措施做好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增强创建意识。要求县城区各学校通过班会、家长会、黑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校信通等有效途径,积极开展全国文明县城创建知识宣传活动,使全国文明县城创建活动做到家喻户晓,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切实增强师生、家长的创建意识。

    二是践行承诺,增强文明意识。结合创建工作实际,向学生发放并签订《争做文明市民承诺书》25000多份,引领学生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努力提升文明素质;要求学校进一步加强文明礼仪和交通安全等方面教育,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生活、卫生、文明礼仪习惯,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公德意识和文明意识。

    三是注重教育,增强参与意识。县城区各学校通过开展“六个一”主题活动:即挂一条创建宣传标语,出一期创建主题板报,开一次创建主题班会,举办一场创建知识讲座,举行一次征文活动和写一篇创建心得体会,使全国文明县城创建活动深入每个师生及家长心中,提高参与意识。 

    四是强化督导,增强责任意识。县教育局组织督导组对县城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工作进行督导,及时梳理出学校卫生、绿化、校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共5个,提出具体解决措施,并落实责任股室、责任人和责任领导,督促限时整改,推进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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