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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三项措施治理暑期教师乱办班乱补课行为
发布时间:2014/6/27 8:2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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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暑期教师乱办班、乱补课高发易发的特点,县教育局提前安排,周密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乱办班、乱补课之风。

    一是明确纪律规定。制定下发《清丰县教育局关于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清教字〔2014〕63号),重点开展以“六个严禁”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行动:严禁学校、个人及非教育机构占用学生暑假休息时间组织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教职工动员、组织、诱导本校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文化课补习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退休教师、民办教育机构补课办班介绍生源;严禁中小学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提供有偿家教生源;严禁公办中小学将学校教室等校舍出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作为办补习班、特长班等使用;严禁公办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利用补课讲新课及“课上不讲课下讲”行为。

    二是加强督导检查。暑假期间,县教育局将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县中小学校进行巡回检查,重点对城区中小学校开展专项督查。在督导检查中发现在职教师有乱办班乱补课行为的,按照“教师行为十不准”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在近期开展的乱收费、乱办班检查中,共查处乱收费案件2起,政纪处分3人,清退违规资金9040元。

    三是畅通信访渠道。通过公布关于禁止乱办班、乱补课行为的有关纪律规定,公开县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及学生家长的监督。同时,邀请教育义务监督员加强对乱办班、乱补课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反映情况。同时,县教育局将根据举报线索,认真进行查处,确保广大学生度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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