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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化广电旅游局七项措施加大暑期文化市场整治力度
发布时间:2014/7/28 9: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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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暑期和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开展以来,清丰县文化广电旅游局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文化市场的整治力度,收到明显的整治效果,截至七月二十五号,共出动执法人员1717人次,检查文化市场405家次,查处经营户12家次,其中责令改正3家次,行政处罚9家次。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一、强化上网登记制度。监督网吧落实上网登记制度,强化网吧经营单位对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核对登记职责,切实发挥这一措施对遏制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的作用。对于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的,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予以了处罚,柳格乡汪水网吧在暑期文化市场整治行动中由于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和记录有关上网信息,被处以六千元的行政处罚。 

    二、开展对悬挂标志的清查。要求在网吧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止入内”标志;在网吧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文化行政执法举报电话12318和03937212318。对在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怀雨等三家未悬挂明显标志的网吧进行了责令整改。   

    三、增加日常检查频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网吧日常检查。在暑期和创建文明城市期间对辖区内的网吧每天检查抽查不少于百分之六十。截至七月二十五日有心依缘等五家网吧在整治行动期间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受到行政处罚。

    四、强化技术监管措施,重手腕查处违规卸载矮哨兵监管软件行为。近一段时间以来切实落实网吧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充分发挥监管平台监控功能。对辖区内网吧电脑数量和监管软件的安装率进行了一次全面专项排查。对网吧计算机终端在线率和监控软件安装率每周通报两次。对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网吧,严格按照《条例》第三十条的有关规定处理。至目前对绿色等三家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网吧进行了警告和行政处罚。

    五、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定期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违规网吧,做到接报必查、有查必果。同时建立健全义务监督员队伍。在全县范围内聘请3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人士建立了基础广泛的社会人士义务监督员队伍和以关心下一代协会成员为主的“五老”义务监督员队伍。两支义务监督员队伍分别在六月二十八号和七月十五号进行了两次集中监督检查活动。  

    六、加强行业自律。实现网吧的自我监督、自我管理,七月份网吧协会召开两次协会会议,进一步完善了行业自律制度,规范了行业经营行为。逐步完善了政府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的综合管理体系。 

    七、强化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县执法大队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责任制,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全县35家网吧每名执法队员分包二至三个网吧和若干个文化市场其它经营单位;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责任追究制。对监管不力出现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造成严重后果的或为违法经营者充当保护伞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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