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与诗歌同行——第四届全国中小学诗歌展示系列活动”评选结果在北京揭晓,清丰县第三实验小学多名学生作品获奖。其中,该校五年级四班纪宇翔创作的诗歌《那时的泪,我为妈妈流下》荣获特等奖、四年级五班李晗璐诗歌《童年》荣获一等奖;四年级二班陈子涵的《明月湖踏青》、五年级四班刘皓婷的《秋》、六年级二班翟春雨的《春》、《母爱》、任晨燕的《我们一家人》、杨齐心的《冬天,睁开一只眼睛》六年级五班冯艺欣的《我喜欢看天》荣获二等奖;另有18人的作品荣获三等奖,17人荣获优秀奖;同时有10多名辅导老师获奖。令人欣慰,值得祝贺!同时学生们在写作领域开辟了一个新的天地,让更多的学生走到全国同龄孩子的前列!